我相信大家都有這樣的經驗,經過這些年的訓練,不論你進到那個網站,一眼就可以看出網站上那個地方是廣告,那個地方是自己想看的內容,對廣告完全視而不見,當做背景一樣的看待,連點都不會點一下。
上週美國發佈了一個消息,聯合27個主要線上的媒體,將替換傳統的橫幅式Banner廣告,改以大面積的廣告代替,以解決Banner點閱率越來越低的困擾,這些媒體包括紐約時報、Fox News、MSNBC等。面積大到可以塞滿你的螢幕,你想不看都不行。
在此之前紐約時報的網站上就曾出現過"很大幅"的廣告,有一陣子當你點選某篇文章,有時則是在首頁,就會出現一整個螢幕的廣告,不過聰明如你當然瞄一眼就知道那是廣告,還是會自然的選擇關閉或跳過不看,除非那是你有興趣的廣告。
去年的一部電影移動世界Jumper,做了一個網路的廣告OTP(Over the Page),這廣告厲害在於,除了結合全片最主要的精神-主角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移動外,更厲害的是,它讓你一眼看不出是廣告,整個網頁就是個Flash,主角在整個網頁中跳來跳去,一會兒在Banner上跑,一會兒跑到文章裡,發射的武器還可以把網頁的文字、Banner打的支離破碎稀巴爛,就像把網頁當做戰場一樣的玩起躲貓貓來
這裡有兩種呈現的方式
WWOS
MSN
我想廣告以"天殺的很大"來強迫網友收看,當然是個方法,不過本質還是廣告吸引人才是王道,只是這說得容易但做得難。不過話說回來,這不正是4A廣告公司存在的價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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