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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更新 恆隆行公開道歉函】剽竊創意!?丟不丟人,對,e-Bodum我就是在說妳!

▲這是我們對e-Bodum提案的簡報內容,誰能告訴我『這不是同一個創意』 【2014/2/27 更新 恆隆行公開道歉函 附於本文末】 上午6:38分,躺在床上看著iPad,突然想到前幾天一個夥伴提到一件事『我們的提案,貌似被盜用了!』,我輸入關鍵字『e-Bodum 最小咖啡館』,結果出現如下的畫面,任誰一眼都看得出,這就是我們對e-Bodum提案的內容。提案,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一毛錢,事前,也提醒當事人『此創意,不授權恆隆行e-Bodum使用』(恆隆行是e-Bodum的台灣代理商)。台灣的品牌透過比稿的形式,整合各家意見,最後變形成一個行銷案的例子時有所聞,但想不到走到21世紀的今天,台灣還存有如此明目張膽,不尊重創意,毫不掩飾的整碗捧去的公司,這已經不是“偷”,而是“搶劫”! ▲ 資料來源:Now News 記者:彭夢竺 。標題:世界最小咖啡館在電梯裡

你確定你的品牌行銷,真的滿足了消費者需求嗎?

▲賣酒不賣音樂的海尼根,為什麼要你多跳舞,少喝酒? 《本文同步刊登於 Yahoo奇摩網路行銷 ,請勿轉載》 行銷,開宗明義第一章,講的就是如何『滿足你的消費者』。這簡直已經變成廢話的真理,往往卻是品牌行銷時最容易忽略的地方,因為掏錢做行銷的品牌爺們,內心想的是『如何把我的產品賣的更多』,所以用力大聲說的是產品規格特色、與競品有哪裡不一樣,而不是真正想要理解消費者,滿足消費者,讓消費者的生活變得更美好。舉兩個例子: 海尼根鼓勵你少喝酒!葫蘆裏賣了什麼藥? 如果你對老闆提案:『我要辦一個活動,鼓勵消費者少消費我的產品,因為這才是滿足消費者內心需求的做法…』,我想還沒等你報告完畢,人事主管可能已經在你的座位上留了一張紙『請你回家吃自己』了。 你想做卻做不到的事,海尼根幫你實現!